一、 為鼓勵本院產業組博士班(DBA)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,以外語發表論文,加速博士班研究生對專業新知、技術發展及新研究方法之瞭解,藉以提昇我國學術之國際地位與促進國際文教交流,特訂定本細則。
二、 本辦法申請補助包含如下,申請補助上限以區域定額上限(見辦法附件)為準:
(一) 往返機票:由國內至國際會議舉行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籍航空公司往返機票(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需填妥申請書並經院長核准)。
(二) 會議期間(發表論文當日及前後各一日)之生活費。
(三) 會議之註冊費(不包括其他雜支如論文集、會員年費、餐費等),依付款當日匯率補助。
三、 詳細申請規範請見辦法施行細則,敬請洽悉系所助教。